各二级学院:
课程数据采集分两步进行:源数据采集和教师课程信息采集。为优先做好2017年学校课程源数据采集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课程源数据采集目的
课程源数据采集旨在形成学校课程基础数据,在部门、专业(专业代码、专业方向代码)、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完全准确的前提下导入数据平台,供授课老师填报具体的课程信息。
二、课程数据采集范围
本次数据采集时间范围在2016.9—2017.8.31,即2014级的第三学年、2015级的第二学年、2016级的第一学年所开出的全部课程。
三、课程数据采集要求
1、在采集范围内完整填报课程数据,所有课程(含实训、顶岗实习)名称、学分、课时均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写,课程名称要填写全称;
2、规范填写专业、课程、教材等表内相关栏目名称;
3、准确审核、填报课程基本信息。一个课程名称对应一个课程代码,同一课程出现不同代码,或同一代码不同课程均是无效信息。课程代码优先参考2016年数据采集样本,其次参考教务系统。
4、通识课程必修课的名称与代码必须按照教务处统一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填报(见附件)。
三、进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基础数据的采集将直接影响到后期教师网上填报信息,所以,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填报,汇总并进行数据比对后,于10月8日前交到教务处。联系人:谭玉菡,联系电话:84028779。
附件:7.2通识课程源数据表
教务处
2017-9-28